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包括哪些,将个人的财产转让给他人的时候,是有一定的税率的,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包括哪些的,这让很多人疑问,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看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又称:财产转让收入)
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其各类财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所取得的收入。税收上将财产转让净所得纳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二、财产转让所得的解析
1、财产转让所得是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每次"是指以一件财产的所有权一次转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中允许扣除的'财产原值是指:有价证券:其原值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一般地,转让债权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应予以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一次卖出的该类的债券允许扣除的买价和费用=购进该种类债券买入价和买进过程中缴纳的税费总和÷购进该种类债券总数量×一次卖出某一种债券数量+卖出的该种类债券过程中缴纳的税费每次卖出债券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该次卖出该类债券收入-该次卖出该类债券允许扣除的买价和费用]×20%
2、建筑物。其原值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3、土地使用权。其原值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4、机器设备、车船。其原值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5、其他财产。其原值参照以上方法确定。如果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财产转让收入中允许减除的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1、个人转让股权时,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有哪些?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2、个人取得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因此,个人股权转让所得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个人转让住房时,当初购房实际缴纳的维修基金、工本费是否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二条的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一)房屋原值具体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
(二)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三)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综上,个人转让住房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实际缴纳的维修基金可计入房屋原值,工本费作为手续费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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